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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张正义 捍卫司法公正 ——抚顺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纪实

    时间:2018-01-31    新闻来源:

    近日,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病未入监罪犯在抚顺市检察院“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被依法监督,并投送辽宁省女子监狱。这是该市检察院2017年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也反映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刑事执行监督不手软
        2017年,抚顺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实行重点监督,通过核查案卷、调查摸底,建立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各执行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清理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81人,切实保障法律权威,不让任何一个罪犯逍遥法外。
        此外,抚顺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巡视检察和重要节点安全检察,深入监管场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监管安全的违法问题,突出打击“牢头狱霸”、“体罚虐待”、“捎买带”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群体性疫病等监管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7件,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巡视检察社区矫正执行情况,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
                                         诉讼裁判监督接地气
        2016年5月,一起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纠纷受害人潘某某带着申请监督书来到抚顺市检察院,提出法院判决车主富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富并非真正的车主,请求重新审查。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到交管部门调取了事故询问笔录,向相关当事人调取了重要书证,证实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另有其人,足以推翻原判决对肇事车主认定的事实,抚顺市检察院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抗诉意见得到省检察院支持,2017年11月13日,该案再审开庭审理,抚顺市检察院派检察官出庭抗诉。检察机关诉讼裁判的监督,切实让群众在自己的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执行活动、审判程序违法等监督,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78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抗诉3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先后到当地煤都律师事务所、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地走访、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拓展案源,通过走访发现审判程序违法线索2件,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2017年,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抚顺市检察院主动到立法确定四个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走访,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和积极意义、人大立法授权的受案范围、办案程序以及试点地区两年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我市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至2017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立案8件,进入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件。

    近日,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病未入监罪犯在抚顺市检察院“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被依法监督,并投送辽宁省女子监狱。这是该市检察院2017年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也反映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刑事执行监督不手软
        2017年,抚顺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实行重点监督,通过核查案卷、调查摸底,建立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各执行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清理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81人,切实保障法律权威,不让任何一个罪犯逍遥法外。
        此外,抚顺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巡视检察和重要节点安全检察,深入监管场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监管安全的违法问题,突出打击“牢头狱霸”、“体罚虐待”、“捎买带”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群体性疫病等监管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7件,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巡视检察社区矫正执行情况,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
                                         诉讼裁判监督接地气
        2016年5月,一起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纠纷受害人潘某某带着申请监督书来到抚顺市检察院,提出法院判决车主富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富并非真正的车主,请求重新审查。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到交管部门调取了事故询问笔录,向相关当事人调取了重要书证,证实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另有其人,足以推翻原判决对肇事车主认定的事实,抚顺市检察院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抗诉意见得到省检察院支持,2017年11月13日,该案再审开庭审理,抚顺市检察院派检察官出庭抗诉。检察机关诉讼裁判的监督,切实让群众在自己的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执行活动、审判程序违法等监督,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78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抗诉3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先后到当地煤都律师事务所、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地走访、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拓展案源,通过走访发现审判程序违法线索2件,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2017年,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抚顺市检察院主动到立法确定四个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走访,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和积极意义、人大立法授权的受案范围、办案程序以及试点地区两年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我市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至2017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立案8件,进入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