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委统一部署,丹东市委第四巡察组于4月6日至5月7日对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东港市检察院506室;
2.邮政信箱:东港市东港南路163号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3.电子邮箱:ddswxcz1004@163.com;
4.征求意见箱:东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口;
5.举报电话:17641560533,0415-6277951。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和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7日17:00。
丹东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4月6日
根据丹东市委统一部署,丹东市委第四巡察组于4月6日至5月7日对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信访接待窗口:东港市检察院506室;
2.邮政信箱:东港市东港南路163号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3.电子邮箱:ddswxcz1004@163.com;
4.征求意见箱:东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口;
5.举报电话:17641560533,0415-6277951。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和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7日17:00。
丹东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