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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公开审查给我提供了充分表达的机会,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要为检察院认真、细致工作说声‘谢谢’!”12月24日上午,在东港市检察院对刘某某刑事申诉案举办的公开审查答复观摩庭上,申诉人刘某某在陈述时这样说道。
本次公开审查观摩庭,是东港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首次探索。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丹东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组织全地区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公开审查答复观摩庭。同时,邀请了3名听证员,其中有1名是人大代表,二名是专职律师。
案情回顾:
申诉人刘某某于2017年12月14日与戚某某在宽甸因合同问题发生口角及撕扯致刘倒地,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宽甸检察院以“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现有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申诉人刘某某不服宽甸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遂向丹东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丹东市检察院交由东港市检察院承办。
公开审查会上,与会人员首先仔细倾听了复查承办检察官胡成春的案情介绍和申诉人的申诉理由。然后由复查承办检察官宣布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现有证据在受伤部位、成伤原因等问题上存在疑点,无法证明申诉人刘某某的轻伤是由戚某某直接造成的,无法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宽甸检察院的不起书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故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审查过程中,3名听证员就案件向申诉人进行提问,也就有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然后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由受邀人员(听证)代表孙宝仁宣布了公开审查评议。评议认为: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存疑不起诉是对的,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是正确的……
公开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申诉人提出的伤害赔偿问题与申诉、被申诉方进行了沟通调解,达成了由被申诉人戚某某赔偿申诉人刘某某30000元的协议,申诉人表示息诉罢访。
“整个过程中充分给予了申诉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显示了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平公正,这不仅消除了申诉人对检察工作环节的一些误会,同时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法治教育过程,通过检察官的调解,又达成了赔偿协议,化解了矛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刘德福欣然评价。
申诉人及被审查人对本次公开审查表示满意。旁听观摩的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干警在庭后的座谈上认为此次公开审查观摩庭准备充分、会场秩序良好、主持人控场能力强、案件承办人论证说理充分…….
本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观摩庭是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的重要一步,今后东港市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务公开,促进阳光司法,大力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把公开作为检验司法行为规范的标尺,以公开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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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公开审查给我提供了充分表达的机会,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要为检察院认真、细致工作说声‘谢谢’!”12月24日上午,在东港市检察院对刘某某刑事申诉案举办的公开审查答复观摩庭上,申诉人刘某某在陈述时这样说道。
本次公开审查观摩庭,是东港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首次探索。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丹东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组织全地区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公开审查答复观摩庭。同时,邀请了3名听证员,其中有1名是人大代表,二名是专职律师。
案情回顾:
申诉人刘某某于2017年12月14日与戚某某在宽甸因合同问题发生口角及撕扯致刘倒地,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宽甸检察院以“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现有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申诉人刘某某不服宽甸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遂向丹东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丹东市检察院交由东港市检察院承办。
公开审查会上,与会人员首先仔细倾听了复查承办检察官胡成春的案情介绍和申诉人的申诉理由。然后由复查承办检察官宣布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现有证据在受伤部位、成伤原因等问题上存在疑点,无法证明申诉人刘某某的轻伤是由戚某某直接造成的,无法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宽甸检察院的不起书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故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审查过程中,3名听证员就案件向申诉人进行提问,也就有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然后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由受邀人员(听证)代表孙宝仁宣布了公开审查评议。评议认为: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存疑不起诉是对的,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是正确的……
公开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申诉人提出的伤害赔偿问题与申诉、被申诉方进行了沟通调解,达成了由被申诉人戚某某赔偿申诉人刘某某30000元的协议,申诉人表示息诉罢访。
“整个过程中充分给予了申诉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显示了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平公正,这不仅消除了申诉人对检察工作环节的一些误会,同时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法治教育过程,通过检察官的调解,又达成了赔偿协议,化解了矛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刘德福欣然评价。
申诉人及被审查人对本次公开审查表示满意。旁听观摩的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干警在庭后的座谈上认为此次公开审查观摩庭准备充分、会场秩序良好、主持人控场能力强、案件承办人论证说理充分…….
本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观摩庭是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的重要一步,今后东港市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务公开,促进阳光司法,大力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把公开作为检验司法行为规范的标尺,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