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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报道|不忘初心维公平 牢记使命护正义之【认罪认罚篇】

    时间:2019-10-11    新闻来源:

    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纳入条文,为新时期的犯罪治理提供了新的动能。东港检察院于今年5月开始尝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并于6月正式全面启动。   


    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检察三个部门的全部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的专题讲座、市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加深刑检办案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意义及相关操作程序的理解与掌握,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

    积极与法院对接。先后两次与东港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进行座谈讨论,就本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步骤、如何精准量刑、如何解决双方量刑意见不一致情况下的分争等达成一致意见。

    构建精准量刑“标尺”。安排专人对本地法院近三年来常见犯罪案件判决进行汇总分析,结合辽宁省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制定本院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部分内控标准》,根据本地区近年来法院判决的量刑情况,对量刑需要考量的全部法定和酌定情节增加或者减少基准刑的幅度及14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起点、缓刑、罚金刑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便于办案人员更直观的理解了把握。


    强化量刑建议精准性。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及审批程序,规定在案件审查报告中增加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说明项。设计统一的《拟提出量刑建议审批表》,对于量刑所涉及到的全部法定与酌定情节及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全部纳入一表,承办人员只需要根据表内提示的项目和计算标准“对号入座”,即可提出较为精准的量刑建议,同时要求该表中的量刑建议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委员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提出。

    规范量刑建议方式。量刑建议采取精准量刑为主、幅度量刑为辅的建议方式,对建议判决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均要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包括主刑、附加刑与刑罚执行方式。对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目前,我们办结的全部案件均提出的是精准的提刑建议,已判决的案件法院均采纳了我院的量刑建议。

    强化外部协作。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效互动,建立健全了值班律师制度,制作了全年的值班律师表,规定每周三、周五下午分别到院或看守所集中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的签署,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及时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并确保在办案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成效逐渐显现。自6月份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刑检部门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约占同期办案总数的50%以上,社会反响也较好,目前,有许多案件的辩护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要求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庭审效率有很大提高,由于许多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程序,从而简化了庭审程序,提出办案效率,据评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大约可节约庭审时间50%以上;一审案件的服判率大幅上升,上诉率为零。

    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纳入条文,为新时期的犯罪治理提供了新的动能。东港检察院于今年5月开始尝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并于6月正式全面启动。   


    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检察三个部门的全部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的专题讲座、市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加深刑检办案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意义及相关操作程序的理解与掌握,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

    积极与法院对接。先后两次与东港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进行座谈讨论,就本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步骤、如何精准量刑、如何解决双方量刑意见不一致情况下的分争等达成一致意见。

    构建精准量刑“标尺”。安排专人对本地法院近三年来常见犯罪案件判决进行汇总分析,结合辽宁省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制定本院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部分内控标准》,根据本地区近年来法院判决的量刑情况,对量刑需要考量的全部法定和酌定情节增加或者减少基准刑的幅度及14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起点、缓刑、罚金刑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便于办案人员更直观的理解了把握。


    强化量刑建议精准性。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及审批程序,规定在案件审查报告中增加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说明项。设计统一的《拟提出量刑建议审批表》,对于量刑所涉及到的全部法定与酌定情节及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全部纳入一表,承办人员只需要根据表内提示的项目和计算标准“对号入座”,即可提出较为精准的量刑建议,同时要求该表中的量刑建议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委员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提出。

    规范量刑建议方式。量刑建议采取精准量刑为主、幅度量刑为辅的建议方式,对建议判决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均要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包括主刑、附加刑与刑罚执行方式。对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目前,我们办结的全部案件均提出的是精准的提刑建议,已判决的案件法院均采纳了我院的量刑建议。

    强化外部协作。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效互动,建立健全了值班律师制度,制作了全年的值班律师表,规定每周三、周五下午分别到院或看守所集中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的签署,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及时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并确保在办案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成效逐渐显现。自6月份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刑检部门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约占同期办案总数的50%以上,社会反响也较好,目前,有许多案件的辩护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要求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庭审效率有很大提高,由于许多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程序,从而简化了庭审程序,提出办案效率,据评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大约可节约庭审时间50%以上;一审案件的服判率大幅上升,上诉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