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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刑事案件速裁“三项机制”助力办案“加速度”

    时间:2021-03-26    新闻来源:

    今年以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刑事速裁程序相关规定,运用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近日,东港市检察院首批集中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4件案件,东港市人民法院全部当庭宣判。

    1.健全配套保障机制

    牵头研究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细化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标准,明确各流程办理期限,为速裁程序的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稳妥确定适用范围,结合东港市检察院年均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200件以上的实际情况,初步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明确为可能判处按三年以下刑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类案件,通过类案专办、简化法律文书、缩短办案期限。安排专人负责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审核把关,保证从快办理但不降低案件质量。

    2.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沟通协作,与东港市法院召开座谈会议就速裁程序适用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通过诉前三日审查机制、提前介入等方式把握好案件事实和证据。建立“三集中”工作模式,即每月1日和15日集中受理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集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将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起诉至法院。

    3.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强化办案人积极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识,树立速裁程序提质增效理念,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报告书、起诉意见书上标明“速裁”字样,检察机关在决定起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标明“速裁”字样,为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力度,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速裁程序的适用。




    今年以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刑事速裁程序相关规定,运用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近日,东港市检察院首批集中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4件案件,东港市人民法院全部当庭宣判。

    1.健全配套保障机制

    牵头研究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细化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标准,明确各流程办理期限,为速裁程序的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稳妥确定适用范围,结合东港市检察院年均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200件以上的实际情况,初步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明确为可能判处按三年以下刑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类案件,通过类案专办、简化法律文书、缩短办案期限。安排专人负责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审核把关,保证从快办理但不降低案件质量。

    2.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沟通协作,与东港市法院召开座谈会议就速裁程序适用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通过诉前三日审查机制、提前介入等方式把握好案件事实和证据。建立“三集中”工作模式,即每月1日和15日集中受理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集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将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起诉至法院。

    3.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强化办案人积极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识,树立速裁程序提质增效理念,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报告书、起诉意见书上标明“速裁”字样,检察机关在决定起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标明“速裁”字样,为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力度,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进速裁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