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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警共学醉驾新规,确保办案高质效

    时间:2023-12-28    新闻来源: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并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意见》,12月28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召开贯彻落实“两高两部”醉驾《意见》联席会,为日后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递次梯进的醉驾治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专职委员马光远,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薛海林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联席会中,首先学习了相关法律规定,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栾先君分享学习心得,参会人员围绕办案中的难点、疑点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在办理醉驾刑事案件过程中的道路认定、血液样本提取笔录证据、从重处理情节的认定等问题进行规范,避免瑕疵证据进入诉讼环节。最后与会人员互相交流发言,就此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达成了共识。

    会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将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抓好《意见》落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常态化溯源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自愿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妥善做好新旧规则衔接工作,确保有序过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不断形成治理合力。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并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意见》,12月28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召开贯彻落实“两高两部”醉驾《意见》联席会,为日后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递次梯进的醉驾治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专职委员马光远,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薛海林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联席会中,首先学习了相关法律规定,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栾先君分享学习心得,参会人员围绕办案中的难点、疑点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在办理醉驾刑事案件过程中的道路认定、血液样本提取笔录证据、从重处理情节的认定等问题进行规范,避免瑕疵证据进入诉讼环节。最后与会人员互相交流发言,就此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达成了共识。

    会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将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抓好《意见》落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常态化溯源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自愿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妥善做好新旧规则衔接工作,确保有序过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不断形成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