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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为特殊群体维权赋能

    时间:2025-09-25    新闻来源:

    为强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创新法律服务协同模式,9月25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与东港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深化检察院支持起诉职能与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配合。

    会上,东港市检察院、东港市司法局分别就近两年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情况进行介绍,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东港市司法局副局长史建军代表双方签署《东港市检察院、东港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立场,遵循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工作互动的原则,旨在打破部门壁垒,畅通救济渠道,凝聚保护合力,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在协作范围上,《意见》聚焦社会关切与民生痛点,明确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涉家庭暴力维权、残疾人权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侵害、军人军属及英烈遗属权益保障等情形作为重点协作领域,精准覆盖需要法律帮助的特殊群体。

    《意见》》构建了系统化、全流程的协作机制:包括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与告知机制,健全办案全流程协作与衔接机制,疑难案件会商与职能互补机制。为确保协作机制常态长效运行,《意见》还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与业务交流机制、联合质量评查与效果评估机制等一系列组织保障措施。双方将定期沟通情况、研判问题、总结成效,并通过联合宣传提升社会知晓。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表示,该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协作、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汇聚专业力量,降低特殊群体的维权成本,提升维权质效,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更暖温度得以实现。东港市司法局副局长史建军强调,此举将极大提升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工作的协同效能,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东港市检察院将持续优化协作流程,提升协作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东港市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强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创新法律服务协同模式,9月25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与东港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深化检察院支持起诉职能与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配合。

    会上,东港市检察院、东港市司法局分别就近两年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情况进行介绍,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东港市司法局副局长史建军代表双方签署《东港市检察院、东港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立场,遵循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工作互动的原则,旨在打破部门壁垒,畅通救济渠道,凝聚保护合力,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在协作范围上,《意见》聚焦社会关切与民生痛点,明确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涉家庭暴力维权、残疾人权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侵害、军人军属及英烈遗属权益保障等情形作为重点协作领域,精准覆盖需要法律帮助的特殊群体。

    《意见》》构建了系统化、全流程的协作机制:包括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与告知机制,健全办案全流程协作与衔接机制,疑难案件会商与职能互补机制。为确保协作机制常态长效运行,《意见》还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与业务交流机制、联合质量评查与效果评估机制等一系列组织保障措施。双方将定期沟通情况、研判问题、总结成效,并通过联合宣传提升社会知晓。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友表示,该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协作、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汇聚专业力量,降低特殊群体的维权成本,提升维权质效,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更暖温度得以实现。东港市司法局副局长史建军强调,此举将极大提升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工作的协同效能,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东港市检察院将持续优化协作流程,提升协作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东港市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