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栾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特大非法经营案终于尘埃落定。
这是一场涉及万余条假烟的跨省非法经营大案,因主犯翻供、辩护人当庭发难而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涉案人的狡猾与程序性挑战,办案人凭借敏锐的证据嗅觉,从一段被忽略的录音中撕开案件突破口,以一场“以证破供”的法庭博弈让顽固的犯罪分子当庭认罪,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的专业智慧与责任担当。
迷雾重重:主犯翻供“耍花招”,办案人沉着“稳军心”
2023年初,辽宁东港市,一个跨省假烟销售网络悄然成型。栾某通过中间人郑某,与福建的方某(另案处理)达成合谋,由栾某购入南京炫赫门牌假烟进行销售,郑某负责联络与资金流转。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栾某三次购入假烟总计12290条,非法经营数额高达60余万元。前两批假烟已被其销售牟利,然而,当2024年1月,第三批4940条假烟在高速路口交接时,被公安机关当场人赃并获,这个隐藏在地下的犯罪链条终于被连根拔起。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一场艰难的“攻防战”拉开序幕。主犯栾某到案后态度顽固。更棘手的是,在2024年底的第八次讯问中,他突然全盘翻供,不仅否认所有犯罪事实,甚至扬言自己背后有“保护伞”,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面对这一突发状况,主办案人任禹睦沉着应对,通过细致比对前七次供述,精准指出其翻供的矛盾之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果断提出逮捕建议,有效防止了其串供或毁灭证据的可能,为案件的后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柳暗花明:细节寻踪“觅铁证”,证据链条“终成环”
挑战接踵而至。2025年4月,栾某的辩护人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试图从程序上瓦解整个证据体系。办案人经审慎核查,发现辩护人的申请既无事实根据也不符合《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的法定形式,遂依法建议法院驳回。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这一精准的法律反击,不仅捍卫了程序正义,也精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案件的真正转折点,源于一次常规提审中的“灵光一现”。办案人将目光转向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郑某。郑某虽有投案行为,但认罪态度反复,供述中也存在诸多疑点。办案人遂采取“刚柔并济”的讯问策略:一方面,通过政策攻心与法律释明,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顽抗到底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真心悔改并愿意配合;另一方面,办案人凭借专业敏锐性,对其供述进行精细化审查,敏锐地捕捉到郑某供述中一闪而过的细节——他留有栾某与同案人交易的录音。这个看似不经意的细节,在办案人心中却敲响了警钟。这会不会是击溃整个犯罪同盟心理防线的“最后一颗子弹”?办案人立即循线追踪,经过多方努力,成功调取了这段关键的录音证据,并将其作为客观性证据,与银行流水、同案犯供述等言词证据相互印证,逐步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庭亮剑:一音惊堂“破心防”,正义彰显“铸典范”
2025年5月28日,庭审现场气氛紧张。面对被告人栾某的两名辩护律师的竭力辩解,办案人不疾不徐,在关键时刻向法庭申请播放一段音频。当栾某与同案人讨论假烟交易的对话清晰地在法庭上响起,所有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这份具有直接证明力的视听资料,与其他证据形成了无法撼动的证据闭环,彻底击穿了被告人的心理防线。栾某与其辩护律师瞬间哑口无言,尽管内心依旧抗拒,但在如山铁证面前,已无任何挣扎余地,最终被判有罪。这一刻,办案人的“侦察”嗅觉与对细节的极致把握,化作了刺破被告人心理防线的“利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迅速成为东港市检察院的“活教材”。庭审当日,该院组织全刑检部门干警进行观摩,并在庭后召开专题研讨会。干警们围绕证据运用、庭审策略等展开热烈讨论,一致认为这是一堂提升检察素能的生动实战课。
2025年6月19日,东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栾某不服一审提出上诉。
9月9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翻供到认罪,从僵局到破局,检察官用智慧与坚持,让正义在一场精彩的法庭博弈中得以圆满实现。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栾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特大非法经营案终于尘埃落定。
这是一场涉及万余条假烟的跨省非法经营大案,因主犯翻供、辩护人当庭发难而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涉案人的狡猾与程序性挑战,办案人凭借敏锐的证据嗅觉,从一段被忽略的录音中撕开案件突破口,以一场“以证破供”的法庭博弈让顽固的犯罪分子当庭认罪,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的专业智慧与责任担当。
迷雾重重:主犯翻供“耍花招”,办案人沉着“稳军心”
2023年初,辽宁东港市,一个跨省假烟销售网络悄然成型。栾某通过中间人郑某,与福建的方某(另案处理)达成合谋,由栾某购入南京炫赫门牌假烟进行销售,郑某负责联络与资金流转。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栾某三次购入假烟总计12290条,非法经营数额高达60余万元。前两批假烟已被其销售牟利,然而,当2024年1月,第三批4940条假烟在高速路口交接时,被公安机关当场人赃并获,这个隐藏在地下的犯罪链条终于被连根拔起。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一场艰难的“攻防战”拉开序幕。主犯栾某到案后态度顽固。更棘手的是,在2024年底的第八次讯问中,他突然全盘翻供,不仅否认所有犯罪事实,甚至扬言自己背后有“保护伞”,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面对这一突发状况,主办案人任禹睦沉着应对,通过细致比对前七次供述,精准指出其翻供的矛盾之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果断提出逮捕建议,有效防止了其串供或毁灭证据的可能,为案件的后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柳暗花明:细节寻踪“觅铁证”,证据链条“终成环”
挑战接踵而至。2025年4月,栾某的辩护人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试图从程序上瓦解整个证据体系。办案人经审慎核查,发现辩护人的申请既无事实根据也不符合《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的法定形式,遂依法建议法院驳回。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这一精准的法律反击,不仅捍卫了程序正义,也精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案件的真正转折点,源于一次常规提审中的“灵光一现”。办案人将目光转向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郑某。郑某虽有投案行为,但认罪态度反复,供述中也存在诸多疑点。办案人遂采取“刚柔并济”的讯问策略:一方面,通过政策攻心与法律释明,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顽抗到底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真心悔改并愿意配合;另一方面,办案人凭借专业敏锐性,对其供述进行精细化审查,敏锐地捕捉到郑某供述中一闪而过的细节——他留有栾某与同案人交易的录音。这个看似不经意的细节,在办案人心中却敲响了警钟。这会不会是击溃整个犯罪同盟心理防线的“最后一颗子弹”?办案人立即循线追踪,经过多方努力,成功调取了这段关键的录音证据,并将其作为客观性证据,与银行流水、同案犯供述等言词证据相互印证,逐步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庭亮剑:一音惊堂“破心防”,正义彰显“铸典范”
2025年5月28日,庭审现场气氛紧张。面对被告人栾某的两名辩护律师的竭力辩解,办案人不疾不徐,在关键时刻向法庭申请播放一段音频。当栾某与同案人讨论假烟交易的对话清晰地在法庭上响起,所有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这份具有直接证明力的视听资料,与其他证据形成了无法撼动的证据闭环,彻底击穿了被告人的心理防线。栾某与其辩护律师瞬间哑口无言,尽管内心依旧抗拒,但在如山铁证面前,已无任何挣扎余地,最终被判有罪。这一刻,办案人的“侦察”嗅觉与对细节的极致把握,化作了刺破被告人心理防线的“利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迅速成为东港市检察院的“活教材”。庭审当日,该院组织全刑检部门干警进行观摩,并在庭后召开专题研讨会。干警们围绕证据运用、庭审策略等展开热烈讨论,一致认为这是一堂提升检察素能的生动实战课。
2025年6月19日,东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栾某不服一审提出上诉。
9月9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翻供到认罪,从僵局到破局,检察官用智慧与坚持,让正义在一场精彩的法庭博弈中得以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