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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审查技术性证据 做实行刑反向衔接 辽宁东港检察机关以闭环履职 深度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26-06-01    新闻来源:

    近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履职从“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该院通过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筑牢证据防线,同步推进矛盾化解与行刑反向衔接,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与“案结事未了”的双重风险,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把证据关口:以专业审查捍卫司法公信

    几年前,东港市某娱乐场所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冲突,谭某某将李某某摔倒致伤,原鉴定机构认定李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鉴定意见在伤情成因分析、因果关系判定及标准适用上存在逻辑缺陷。

    为还原真相,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程序,依托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团队,从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以及标准引用的准确性和适用性等多个维度,对这份鉴定意见进行全面“体检”。经细致审查认为:原鉴定未能排除其他致伤因素,依据现有材料评定轻伤二级依据不足,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检察机关遂依法对谭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

    深耕矛盾化解:从“结案了事”到“解法纠葛”

    “案子办完不是终点,矛盾不化解,就是对社会治理的欠账。”承办检察官介绍。为避免“刑事程序空转”引发信访隐患,该院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办案核心环节。

    针对双方对立情绪,检察官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谭某某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促使其认罪悔过;另一方面向李某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民事赔偿权利的救济途径。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谭某某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李某某出具谅解书。这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在未进入审判环节便实现了“事心双解”,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

    做实反向衔接:消除盲区筑牢治安防线

    “刑事不起诉,不等于行政不处罚。”针对谭某某虽有伤害行为但因证据不足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谭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后,对谭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决定。这一举措不仅打通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断点”,更向社会释放了“违法必担责”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严肃性。

    延伸治理触角:激活综治格局中的检察效能

    案件办结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而是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既要当好“法治卫士”,也要做好“调解能手”。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环节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让每一次精准履职都成为化解风险、促进和谐、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


    近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履职从“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该院通过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筑牢证据防线,同步推进矛盾化解与行刑反向衔接,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与“案结事未了”的双重风险,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把证据关口:以专业审查捍卫司法公信

    几年前,东港市某娱乐场所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冲突,谭某某将李某某摔倒致伤,原鉴定机构认定李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鉴定意见在伤情成因分析、因果关系判定及标准适用上存在逻辑缺陷。

    为还原真相,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程序,依托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团队,从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以及标准引用的准确性和适用性等多个维度,对这份鉴定意见进行全面“体检”。经细致审查认为:原鉴定未能排除其他致伤因素,依据现有材料评定轻伤二级依据不足,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检察机关遂依法对谭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

    深耕矛盾化解:从“结案了事”到“解法纠葛”

    “案子办完不是终点,矛盾不化解,就是对社会治理的欠账。”承办检察官介绍。为避免“刑事程序空转”引发信访隐患,该院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办案核心环节。

    针对双方对立情绪,检察官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谭某某阐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促使其认罪悔过;另一方面向李某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民事赔偿权利的救济途径。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谭某某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李某某出具谅解书。这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在未进入审判环节便实现了“事心双解”,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

    做实反向衔接:消除盲区筑牢治安防线

    “刑事不起诉,不等于行政不处罚。”针对谭某某虽有伤害行为但因证据不足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谭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后,对谭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决定。这一举措不仅打通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断点”,更向社会释放了“违法必担责”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严肃性。

    延伸治理触角:激活综治格局中的检察效能

    案件办结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而是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既要当好“法治卫士”,也要做好“调解能手”。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环节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关键作用,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让每一次精准履职都成为化解风险、促进和谐、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