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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东港检察官“三重急救”挽回破碎家庭

    时间:2026-07-06    新闻来源:

    一场深夜大火,一根罪恶棍棒,将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夫妇推向死亡边缘,更将一个家庭拖入深渊。面对八十万元巨额医疗费、嫌疑人零赔偿、被害人重度伤残的绝境,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跳出“给钱了事”的思维窠臼,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主动出击。从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雪中送炭”,到一张上门办理的残疾证的“温情接力”,再到法律援助的“撑腰维权”,检察官用“检察+社会”的双重合力,为重伤被害人筑起了一道抵御苦难的坚固堤坝。近日,法槌落下,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检察官,求求你们,救救我们吧!”

    2024年12月21日,对于东港市的董某某和蔡某某来说,是噩梦的开始。那天深夜,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琐事积怨,翻墙潜入这对夫妇家中。伴随着几声闷响,棒球棒狠狠砸向两人的头部、胸部……为了销毁罪证,杨某某竟残忍地点燃被褥,企图焚尸灭迹。

    大火虽被扑灭,但两个人的生命之火却几近熄灭。经诊断,蔡某某多发性大脑挫裂伤伴颅内血肿、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董某某重度颅脑损伤、额骨骨折……在重症监护室里,两人几度病危。

    “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亲戚朋友借遍了,现在连买药的钱都没有了。”办案检察官在东港市人民医院见到被害人家属时,对方手里攥着厚厚一叠催款单,声音颤抖。这起恶性故意杀人、放火案,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可逆的身体创伤,更留下了近八十万元的治疗“窟窿”。

    由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无任何经济赔偿能力,其家属自始至终不露面,被害人家庭瞬间陷入了“无钱治病、无人照料、维权无门”的三重绝境。

    救急:5万元救命钱与时间赛跑

    “被害人等不起,救助更不能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接到办案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抢抓救治时机,承办检察官开启了“加速度”。他们多次往返于医院、村委会和金融机构,调取病历、核实票据、开具证明。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检察官的脚步从未停歇。经过快速审查,该院依法认定二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法定条件,迅速作出给予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2025年7月,当这笔沉甸甸的救助金拨付到被害人账户时,董某某正在接受第二次手术。这笔钱如同“救命稻草”,及时支付了拖欠的医药费,缓解了燃眉之急,让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暂时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纾困:一张病床前办好的残疾证

    一次性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渴,如何让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害人获得长效保障?这成了承办检察官心头最大的牵挂。

    在深入调查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市残联、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检察司法救助衔接建议书》。这不仅仅是一纸公文,更是一封饱含深情的求助信。建议书中详细列明了被害人重度伤残、无收入来源、大额负债的现实困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政策,织密社会救助网。

    最让人动容的一幕发生在被害人蔡某某的病床前。由于蔡某某颅脑重度损伤,行动极为不便,根本无法前往窗口办理残疾证。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主动协调市残联。很快,残联工作人员带着仪器设备专程上门,为蔡某某现场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并全流程代办了残疾证。

    “不用跑腿就能办下证,以后每个月都有补贴了,检察官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看着手中的残疾证,蔡某某的妻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这张残疾证,不仅打通了申领残疾人补贴的渠道,更免去了被害人及家属往返奔波的二次伤害。

    维权:法律援助撑起正义之伞

    身体重创已是不幸,若在维权路上孤立无援,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验。考虑到两名被害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且无力承担律师费用,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伸出援手,主动对接东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法律援助律师迅速介入案件。帮助被害人全面梳理了案件损害事实、医疗票据和伤残诊断材料,精准核算出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及后续康复费等各项损失,梳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随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律师代表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主张全部民事赔偿,用法律武器为被害人讨回公道。

    从“被动受案”到“主动救助”,从“单一施救”到“多元共治”,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用实实在在的履职,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这起重伤被害人多元救助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温度,更为破解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难题提供了生动的“东港样本”。


    一场深夜大火,一根罪恶棍棒,将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夫妇推向死亡边缘,更将一个家庭拖入深渊。面对八十万元巨额医疗费、嫌疑人零赔偿、被害人重度伤残的绝境,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跳出“给钱了事”的思维窠臼,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主动出击。从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雪中送炭”,到一张上门办理的残疾证的“温情接力”,再到法律援助的“撑腰维权”,检察官用“检察+社会”的双重合力,为重伤被害人筑起了一道抵御苦难的坚固堤坝。近日,法槌落下,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检察官,求求你们,救救我们吧!”

    2024年12月21日,对于东港市的董某某和蔡某某来说,是噩梦的开始。那天深夜,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琐事积怨,翻墙潜入这对夫妇家中。伴随着几声闷响,棒球棒狠狠砸向两人的头部、胸部……为了销毁罪证,杨某某竟残忍地点燃被褥,企图焚尸灭迹。

    大火虽被扑灭,但两个人的生命之火却几近熄灭。经诊断,蔡某某多发性大脑挫裂伤伴颅内血肿、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董某某重度颅脑损伤、额骨骨折……在重症监护室里,两人几度病危。

    “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亲戚朋友借遍了,现在连买药的钱都没有了。”办案检察官在东港市人民医院见到被害人家属时,对方手里攥着厚厚一叠催款单,声音颤抖。这起恶性故意杀人、放火案,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可逆的身体创伤,更留下了近八十万元的治疗“窟窿”。

    由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无任何经济赔偿能力,其家属自始至终不露面,被害人家庭瞬间陷入了“无钱治病、无人照料、维权无门”的三重绝境。

    救急:5万元救命钱与时间赛跑

    “被害人等不起,救助更不能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接到办案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抢抓救治时机,承办检察官开启了“加速度”。他们多次往返于医院、村委会和金融机构,调取病历、核实票据、开具证明。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检察官的脚步从未停歇。经过快速审查,该院依法认定二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法定条件,迅速作出给予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2025年7月,当这笔沉甸甸的救助金拨付到被害人账户时,董某某正在接受第二次手术。这笔钱如同“救命稻草”,及时支付了拖欠的医药费,缓解了燃眉之急,让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暂时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纾困:一张病床前办好的残疾证

    一次性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渴,如何让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害人获得长效保障?这成了承办检察官心头最大的牵挂。

    在深入调查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市残联、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检察司法救助衔接建议书》。这不仅仅是一纸公文,更是一封饱含深情的求助信。建议书中详细列明了被害人重度伤残、无收入来源、大额负债的现实困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政策,织密社会救助网。

    最让人动容的一幕发生在被害人蔡某某的病床前。由于蔡某某颅脑重度损伤,行动极为不便,根本无法前往窗口办理残疾证。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主动协调市残联。很快,残联工作人员带着仪器设备专程上门,为蔡某某现场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并全流程代办了残疾证。

    “不用跑腿就能办下证,以后每个月都有补贴了,检察官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看着手中的残疾证,蔡某某的妻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这张残疾证,不仅打通了申领残疾人补贴的渠道,更免去了被害人及家属往返奔波的二次伤害。

    维权:法律援助撑起正义之伞

    身体重创已是不幸,若在维权路上孤立无援,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验。考虑到两名被害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且无力承担律师费用,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伸出援手,主动对接东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法律援助律师迅速介入案件。帮助被害人全面梳理了案件损害事实、医疗票据和伤残诊断材料,精准核算出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及后续康复费等各项损失,梳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随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律师代表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主张全部民事赔偿,用法律武器为被害人讨回公道。

    从“被动受案”到“主动救助”,从“单一施救”到“多元共治”,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用实实在在的履职,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这起重伤被害人多元救助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温度,更为破解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难题提供了生动的“东港样本”。